星期一, 9月 29, 2008

色贿当施舍---哪一门学问?

Councillor who took sexual favours sacked

我一再的强调中华文化了不起,不是因为我是华人所以才说这样的话.从报章看到许多许多的大人物常常语无论次:


就好像已挂冠而去的卫生部长蔡细历,被拍到"春宫片"后说:我的错是不应该用同一个房间.

拉伯在"寄居论"发生后,不但没采取行动对付那只猪,反而叫大家:不要在讲他(猪)了,我以后叫他不讲就是了!

哈蜜瓜在警方释放郭素芯后说:他不再对马来西亚治安造成威胁了,所以释放她.

星报才报导的这位县议员也许被权位迷昏了头(才做几个月议员而已)尽然接受财色贿,贪污局找上门了,他说:IF PEOPLE SEDEKAH(DONATE),DON'T YOU WANT TO ACCEPT IT?人家所施舍,难道不接受?


如果根据中华文化,这些词汇可借来参考:

蔡细历应该说:淫是万恶之首,我要引以为戒.

拉伯应该说:子不教,父之过;教不严,师之惰.我会给大家一个交代!

哈密瓜应该说:己所不欲,勿施以人.我错了,THERESA !

新官应该说: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,匹夫之责也!老夫无福消受!